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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當傳播優秀文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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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娛樂與文化的關係就是曖昧不清的,可以說,娛樂一直以來都是文化傳播的載體。有如《詩經》,其實就是一本“歌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更是一首直白的情歌,但它的確是在傳播文化。再如一些宋詞,本就是寫給歌妓彈唱的,“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也難以將它單獨劃入文化或是娛樂的範疇。又如京劇,放在清朝實在跟我們今天的電視劇差不了多少,但它又的確是一國之粹。

娛樂當傳播優秀文化

可見,娛樂自古就是一種傳播文化的載體。娛樂本是無所謂對錯的。只是其傳播的文化有有雅俗之分,高下之流,才招致了人們的不同評價。顧名思義,“娛樂”本身就是要“樂一樂”的意思,從這個意義上講,一些文化節目,如《中國漢字聽寫大會》本就是一種娛樂,但爲什麼它非但不惹人厭煩,反而廣受好評呢?因爲它傳播的是積極、向上的文化。而反觀一些相親節目,充斥着拜金主義的低俗文化,自然不會招人待見。朱子把《樂》放在五經之列,孔子亦有“風乎舞雩”的感嘆,可見娛樂自古就作爲文化的載體,是受到古聖先賢的認可的。只是,近幾十年來,大衆所接觸到的娛樂,充斥着太多低俗文化,才長久以來受到有識之士的批駁。所以說,娛樂當傳播優秀文化,這纔是娛樂的立身之本。

那麼,娛樂應當傳播什麼樣的優秀文化呢?在這一點上,我比較認可“有前提的允許百家爭鳴的文化”。“前提”是指原則上的大方向不能錯,優秀文化是一定要摒棄腐朽與落後的因子的,在誠信、友愛這些大方向上是一定要堅持的。至於“允許百家爭鳴”,就是指只要是積極、向上的文化因子,不管是來自東方還是西方,不管是源於古代還是現代,都應有其存在和交流的權利。當然,身爲炎黃子孫,優秀的中華傳統文化自然是我們傳播的首選。總而言之,這種優秀文化是一種健康、包容而融合的文化。這種文化纔是娛樂所應傳播的文化。離開了優秀文化,娛樂就難免不會落入低俗、諂媚之中,在沉淪中迷失了其真正的價值。

傳播優秀文化,娛樂纔有可能“返璞歸真”,真正發揮其作爲文化載體的積極功用,我們才能迎來一個現代版的禮樂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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