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五年級

第一次維權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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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平時穿的波鞋破了,我向媽媽提出換新鞋,媽媽爽快地答應了。

第一次維權

吃過午飯,媽媽帶我來到市區一家大型鞋店。我和媽媽仔細挑選了好幾對心儀的波鞋,逐一試穿,最後選定了一對淺藍色的跑鞋。經過一番議價,雙方確定了價錢。媽媽問:“如果鞋子有什麼問題,可以退換嗎?”“如果鞋子質量有問題,或者是你有什麼不滿意的,七天無條件退換。”售貨員像背書一樣回答。“請你保管好小票,屆時要憑票纔可辦理。”售貨員詳細地給我們解說。聽了售貨員的信譽保證,我們放心地付了錢。

一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換上新鞋,馬上約上幾個小夥伴到樓下的小公園騎自行車。我們比賽誰騎得快,我跳上車,用力右腳踩腳踏,由於用力過猛,腳踏沒踏正,車子搖晃起來,我摔了一跤。我馬上爬起來,幸好沒摔傷,可是右腳的鞋頭卻開裂了。

“媽媽,我們買的鞋子是山寨貨。”回家後,我急衝衝地說。媽媽向我瞭解情況後,仔細看了看裂開的鞋,“這鞋應該是質量有問題,一般的鞋不會摔一下就壞了。孩子,不用擔心,你忘了售貨員當時是怎麼說的嗎?”我回頭一想:七天無條件退貨!接着,媽媽便跟店家通起電話來,但電話溝通並不順利,於是,我們帶上鞋和小票到店裏面談。

我們又來到鞋店,把鞋壞的經過告訴售貨員。“這麼說來,鞋是你們自己弄壞的,這不在退貨的範圍內。”售貨員冷冷地說。“鞋雖然是穿着時壞的,但哪有鞋剛一穿上就裂開的?這應該是鞋的質量有問題。再說,你們不是承諾七天包換嗎?”媽媽辯解着說……經過激烈的爭論,店家就是不肯退貨。突然,我想起在電視上看過,出現這種情況,可向消委會投訴。於是,我就對媽媽說:“媽媽,不要跟他們爭了,我們可以去投訴的。”聽我一說,場面頓時靜了下來,店家最終幫我們辦理了退貨。媽媽誇我是一個聰明的孩子!

後來通過了解,店家之所以答應退貨,是因爲我們維權的方法是正確的。經過這件事,我懂得現在是法治社會,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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