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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狼虎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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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幻窮追虎,路遇狼。虎之勇爲單勇。狼弱,非勇;爲單不勇,衆則勇

 論狼虎高三作文

古人云:“一山不容二虎”。應何不容二虎?因虎天性孤,自傲。死二不倒,終有王者之風。是爲英雄之格,是爲真丈夫在世。死亦有傲骨,可敬爲泰山。

史記:狼喜羣居。爲何羣居?因狼識團結,心闊。但卻食死者親肉。許爲狼之習,許爲亡者意。亦不爲惡。狼若單居則爲早亡,狼若羣居則擇王。王者,令其甘服,善智,有勇亦有謀。非常人不可比。

二獸皆有可取之處。

寧遇虎勿遇狼。寧大丈夫勿爲小人之謀,應望處而奪。

興起則寫,讀其不解。勿笑,餘人有路。常言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何如爲求學路。

譯:

談論老虎和狼

我幻想着窮追一隻重傷的老虎,路上卻遇到了一羣狼。虎雖然勇猛,但它畢竟只是一隻(單個)。狼即弱小也不勇猛,但這只是針對一隻而言,一隻不勇猛但是一羣則是非常的兇猛。

古人說:“一座山中不能容兩隻虎”。爲什麼不能容二隻老虎呢?因爲老虎天性孤僻,很是驕傲。(正因爲它們孤僻驕傲)所以它們死後不倒,始終還是有爲王者的氣魄和風範。是真英雄的作風之格,是爲真正的大丈夫。死了也要死得有骨氣,可稱之爲重於泰山。

歷史上記載:狼喜歡羣居。爲什麼(狼)喜歡羣居呢?因爲狼知道團結的`力量,所以它們心胸寬廣。但是它們(狼)卻要吞食同類死者的肉。也許這只是狼的一種風俗習慣,也許這是狼在死之前的遺願(因爲它不想死後屍體被其它動物吞食)。所以這不是什麼大惡的事情。狼羣如果單獨分開居住可能早就滅絕了,但是狼羣想要平安無事的居住在一起必須要選出一個帶頭的王,此王不僅要讓狼羣心甘情願的臣服,還要有智慧,有勇有謀。普通人是不能和它相比的。

老虎和狼都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所以我們要目物評己)

寧願遇到老虎也不願意遇到狼羣,寧願做大丈夫而不做小人。但是我們要分場所,環境來定奪。

這只是(我)一時興起胡亂寫的,相信讀者很難理解。但是你們千萬別取笑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所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更何況這還是求學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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