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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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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的若爾蓋大草原,不是老舍眼裏的草原,刺骨的風在草原呼嘯,狼羣的集結號在草原奏響,蕩氣迴腸!你側耳傾聽,“嗷嗚——黃花”。咦,怎麼有“黃花”的聲音?其實,這些特殊的號聲,演繹着一個不平凡的故事。

《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

十年前的某一天,小狼格林被作者李微漪帶回了成都,它漸漸長大,李微漪便將它放回大草原。你也許不會相信,在成都這樣的大城市養狼?我喜歡《重返狼羣》,因爲它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讀完書,我常想:李微漪瞞着父母,花了大量財力和精力養狼,還因此而吃盡了苦頭,她緊緊是爲了養狼讓自己開心嗎?我想不是。她是想讓那些屠夫明白狼牙、狼髀石、狼舌頭的確名貴,但狼是草原的魂魄,狼更是野性的象徵!狼是一種很有愛心的動物,當李微漪得了可怕的胃水腫的時候,是小狼格林給她送去野兔。就算是人類,也不一定會把自己的口糧讓給別人而自己忍受飢腸轆轆!小時候,童話裏的狼是狡詐的;長大了,真實故事中的狼是多樣的,它們不會像童話裏的狼那樣吃健康的小羊,它們只會像真正的草原衛士一樣吃生病的牛羊。我喜歡《重返狼羣》,因爲它寫出了狼的本性。

書的最後,李微漪說:“孩子,走吧,一定要活下去……”這,是信任,更是期望。

茫茫的若爾蓋大草原,當牧民的歌聲響起,狼兒啊,不用害怕,那是在歌頌你;茫茫的若爾蓋大草原,當牧民的篝火點燃,狼兒啊,不用害怕,那是他們在討論如何爲你創建保護區;夜幕中的若爾蓋,當點點狼眼中閃爍着磷火,牧民啊,不用害怕,那是狼兒賜予你們的祝福,這祝福,勝過狼髀石!

《重返狼羣》我喜歡,因爲它真實,更因爲這是作者和格林共同譜寫的一首感人至深的人狼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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