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載體話題

開展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選6篇)作文

本文已影響 10.46W人 

篇一:開展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開展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選6篇)作文

爲有效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確保學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長,依據__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____思想爲指導,真抓實幹,狠抓落實,促進全市教育系統建立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組織機構、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切實推動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爲建設陽光安全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市、鎮(辦)、校三級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學生欺凌防治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範的工作局面,推動全市形成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三、工作內容

(一)落實工作機構,做到責任到位。市教體局成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組長由市教體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相關股室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安全辦,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方案制定、對口管理等。公開電話:__________。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

(二)落實部門分工,做到齊抓共管。按照《實施方案》職責分工,落實市教體局、市綜治辦、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及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等組織的責任,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加強協作,共同治理。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也要建立相應機制,做到齊抓共管。

(三)落實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明確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在校規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罰規定。

(四)落實預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結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實處置程序,做到規範有度。學校要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市教體局要細化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複查程序。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要依據管理權限,對本地本校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六)落實長效機制,做到專業有效。市教體局按照要求建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長效機制,在各鎮(辦)和市直各學校安全專幹、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凌防治內容,細化培訓內容、範圍、次數等要求,細化納入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等;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要將學校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納入掛牌督導內容,督導部門要監督指導學校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加強預防排查。

以上六項內容,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的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提高認識,隨時掌握本轄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做好輿情監測,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每月要向市教體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__________)報告本轄區學生欺凌事件發生情況。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學生欺凌輿情監測通報制度,實時掌握欺凌事件發生情況。

(二)督導問責。市教體局安全辦將聯合有關股室將於10月份對全市學生欺凌防治情況進行督導,重點檢查各地建立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納入掛牌督導、開展綜合治理等情況,學校落實學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預防措施、處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況。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要對本區域和學校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爲、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有關人員嚴肅問責,並相應建立學生欺凌事件督辦制度。

(三)評估總結。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要對照工作內容中的“六個落實”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於10月10日前向市教體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辦公室上報本轄區內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彙報。

(四)社會監督。各鎮(辦)中心校、市直各學校要公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機構名稱、辦公電話、實施方案)接受公衆監督,並報市教體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篇二:開展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爲深入貫徹黨的__大精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__中小學校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使中小學生日常行爲更加規範,思想道德素質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和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快樂健康成長。預防、處置中小學生欺凌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不斷健全,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成效更加顯著,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營造良好環境。

二、治理範圍

__所屬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

三、治理內容

中小學校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行爲和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對師生家長的教育。中小學校要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學期中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好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學校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要通過各種形式和載體,積極開展法制知識講座和各類宣傳教育活動,向學生普及法律知識,增強學生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普及防範中小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組織家長到學校或社區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有關知識。

(二)強化學校的日常管理。學校要制定和落實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要加強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加快推進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監控和報警平臺,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網絡,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處”。公佈學生救助或防治欺凌行爲、事件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定期開展排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做好矛盾化解和處理工作。對經常欺負同學、打架鬥毆、拉幫結派、有暴力傾向的學生,要密切聯繫學生家長和有關專業部門,加強重點幫扶教育,化解其心理障礙和暴力傾向;嚴密關注其思想和行爲狀態,發現有異常舉動,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三)建立和完善警校聯動機制。各級教育部門及學校要結合“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進一步完善警校聯動機制。加強對校園周邊的巡邏防控,落實上下學高峯期“護學崗”制度。充分發揮“便民服務站”作用,加強對校外學生欺凌行爲和事件的監控。聯合公安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人員的排查、疏導和管控。

(四)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行爲和事件。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教育爲主的同時針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構成有嚴重不良行爲的,按專門(工讀)學校招生入學程序報有關部門批准。

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爲主。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及時聯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各級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學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審判等工作。對有違法犯罪行爲的學生,要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對依法應承擔行政、刑事責任的,要做好個別矯治和分類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場所開展必要的教育矯治;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必要時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工讀)學校。對校外成年人採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爲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五)嚴格調查和申訴程序。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爲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爲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啓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由師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處(科)室處理。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爲準;確需複查的,由師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複查結束後,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上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備案。涉法涉訴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受理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及時納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

(六)建立防治學生欺凌的長效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完善培訓機制,明確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並實行學分制管理。建立考評機制,將本區域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作爲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建立問責處理機制,加強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督導檢查,對屢職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師和單位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學生欺凌作爲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學生欺凌爲主題的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及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教育。

五、保障落實

(一)建立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__各級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羣團組織,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有效聯動,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分析研判,統籌推進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__防治中小學生欺凌辦公室設在__教育局基礎教育處(電話:__________)。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切實履職盡責。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學生欺凌治理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是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牽頭單位。綜治部門負責推動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法院負責依法妥善審理學生欺凌相關案件,通過庭審釐清學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責任,促進矛盾化解工作;以開展模擬法庭等形式配合學校做好法治宣傳工作。檢察院負責依法對學生欺凌案件進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開展法律監督,並以案釋法,積極參與學校法治宣傳教育。公安機關負責依法辦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實施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強化警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對被欺凌學生及其家庭的幫扶救助,協助教育部門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爲中小學校提供專業輔導,配合有關部門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和幫扶工作。司法部門負責落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體系,指導協調開展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爲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指導技工學校做好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共青團組織負責切實履行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組長單位職責,配合教育行政部門並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建立預防遏制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婦聯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殘聯負責積極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學生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殘疾學生遭受欺凌的風險防控,協助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二)加強督導檢查,強化責任落實。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聯合其他有關部門,定期對區域內學校按要求開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動、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等辦法措施、在校規校紀中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開展培訓、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督導結果向社會公開。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責任和措施不落實、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盲目決策等情形,導致嚴重後果或影響惡劣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總結經驗教訓,紮實推進工作。認真及時做好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總結,一方面圍繞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具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圍繞面臨的困難和不足,認真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查找問題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訓,研究改進,推動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

(四)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結合普法工作,開展法治宣傳進校園活動,加強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推廣防治學生欺凌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方法。對已發生的學生欺凌事件要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充分滿足羣衆信息需求。教育行政部門要聯繫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共同發佈反學生欺凌綠色報道倡議書,營造反學生欺凌報道宣傳的良好氛圍。

__防治中小學生欺凌辦公室改在__教育局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

篇三:開展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爲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__]__號)和教育部等九部委《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的精神,經縣教育局研究,決定在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專項活動,爲穩妥有效地開展好此項活動,結合我心啊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目的

通過預防活動,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建設和諧校園。

二、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____

常務副組長:____

副組長:____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及法制股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局法制股。

__縣教育局反校園欺凌舉報電話:____________

三、活動安排及要求

本次活動分爲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教育階段(20__年4月21日-5月30日。)

(一)開展教育。學校集中組織對學生開展以預防校園欺凌爲主題的專題教育,同時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於4月30日前制定《學校預防欺凌實施方案》,依據《方案》組織、實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建設和諧校園的目的。

1、專題教育啓動儀式。各學校要儘快舉辦“預防校園欺凌”活動啓動儀式。內容包括升旗儀式、副校長宣讀《方案》、學生國旗下發言《我們拒絕校園欺凌傷害—預防校園欺凌倡議書》和校長講話四個內容。

2、專題宣傳學習活動。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__]__號)和教育部等九部委《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瞭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利用班班通顯示專題教育活動主題——“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時時警醒師生。

3、主題班會教育。各學校組織各班在5月初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爲主題的班會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爲的危害性。同時適當開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各學校在5月份、10月份自行邀請當地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專業人士到校,開展一期法制教育講座。

5、承諾簽名活動。各學校團委和少先隊組織所有團員和少先隊員進行一次“我拒絕校園欺凌傷害”簽名承諾活動。

(二)完善制度。各學校要在5月底前制定完善本校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提高“三防”水平。各學校務必加強校園欺凌預防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確保門衛在崗負責,安保器械足夠、視頻監控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彙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

(四)及時處理。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校園欺凌傷害有發生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並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自查、督查階段。20__年6月-7月。

1、自查。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並上報。此項工作於20__年7月15日前完成。

2、加強督查。縣教育局將於20__年12月開始對全縣各中小學校預防校園欺凌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將計入年度學校績效考覈。

篇四:開展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生欺凌事件預防工作,切實保障全縣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__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__教辦函〔20__〕__號)文件精神和《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____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教育爲先、預防爲主、保護爲要、法制爲基的工作原則,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目標任務

加強全縣中小學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加強部門協作、上下聯動,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法制意識和思想道德素質,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三、治理措施

(一)明確學生欺凌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校園(含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健全防治協調機制

教育局和學校要重點抓好校園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同時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羣團組織,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學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處理學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確引導媒體和網絡輿情,推進綜合治理,做好校園外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三)積極有效開展預防

1、加強宣傳教育培訓。要緊密聯繫中小學生的思想實際,每學期開學時集中教育、學期中在安全教育、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專題教育,引導中小學生從小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法治進校園”、演講活動等,讓學生知曉法律邊界和行爲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要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要在專項治理的基礎上,分析研判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培訓。

2、夯實家長監管責任。學校要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家長會、告知書等方式,引導廣大家長要增強法治意識,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後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要落實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要提醒家長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爲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爲發生。

3、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各學校要根據實際修訂完善規章制度,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以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要完善校園視頻監控系統,實現重點部位全覆蓋,建立值班人員課間巡邏、重點區域巡護和網上巡查相結合的防欺凌工作機制。

4、定期開展排查整治。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將防治學生欺凌事件納入校園安全研判,對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

(四)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1、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校對學生欺凌事件負主體責任。學校要嚴格執行首遇責任制度,學校的每一個教職員工都是首遇責任人,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爲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啓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2、妥善處理申訴請求。教育局要明確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股辦室並向社會公佈,負責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爲準;確需複查的,由__縣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涉法涉訴案件等不宜由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受理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及時納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

3、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落實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局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局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構成有嚴重不良行爲的,按專門(工讀)學校招生入學程序報有關部門批准。

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爲主,教育局和學校要做好配合。司法機關依法辦理學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審判等工作。對有違法犯罪行爲的學生,要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對依法應承擔行政、刑事責任的學生,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場所,做好個別矯治和分類教育;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必要時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工讀)學校。對校外成年人採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爲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五)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

1、完善教育培訓機制。將防治學生欺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教職工的在職培訓內容。教育局分管負責同志、具體工作人員和校(園)長等每年應當接受必要的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培訓,納入相關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2、建立考覈評價機制。將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文明校園、平安校園創建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的學期和學年考評。

3、建立問責處理機制。把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專項督導結果作爲評價相關部門和學校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方和學校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追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爲,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學生欺凌作爲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完善防治學生欺凌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及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教育。

四、職責內容

(一)教育局負責對學生欺凌治理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是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牽頭單位。

(二)綜治辦負責推動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

(三)法院負責依法妥善審理學生欺凌相關案件,通過庭審釐清學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責任,促進矛盾化解工作;以開展模擬法庭等形式配合學校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四)檢察院負責依法對學生欺凌案件進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開展法律監督,並以案釋法,積極參與學校法治宣傳教育。

(五)公安局負責依法辦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實施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強化警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六)民政局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對被欺凌學生及其家庭的幫扶救助,協助教育局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爲中小學校提供專業輔導,配合有關部門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和幫扶工作。

(七)司法局負責落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體系,指導協調開展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爲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八)人社局負責指導技工學校做好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九)共青團縣委組織負責切實履行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組長單位職責,配合教育局並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建立預防遏制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婦聯組織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十一)殘聯組織負責積極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學生權益保護相關法規的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殘疾學生遭受欺凌的風險防控,協助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十二)學校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紮實開展相關教育,制定完善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的各項措施、預案、制度規範和處置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和管教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7月15日)。認真學習相關文件,領會精神實質,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學校要制定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要求,加強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改階段(7月16日至9月15日)。各學校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進行預防欺凌工作開展情況自查自改工作,重點從開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訓、矛盾糾紛排查、日常檢查、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以及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完善等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自查自改。

(三)督導檢查階段(9月16日至9月30日)。教育局和人民政府督導室要聯合其他有關部門,重點對學校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和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和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

(四)綜合治理階段(長期)。教育、綜治、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部門,要按照有關工作要求,明確責任,細化任務,每學期至少一次深入學校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完善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__縣教育局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組長:____

副組長:____

成員:____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基礎教育股、督導室、安監辦、人事股、職成教育股、民教股組成,日常工作由基礎教育股、督導室、安監辦承擔,負責全縣校園欺凌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防欺凌舉報電話及聯繫人:

安監辦: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督導辦公室: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基礎教育股: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2、各學校要成立由校長負責,法治副校長、團支部負責人、少先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欺凌事件的管理、調查、協調及處置等工作。

(二)嚴格日常監管。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防欺凌工作日常監管,督促、指導全縣各學校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檢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因工作落實不力導致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嚴肅追究責任。

(三)及時全面總結。及時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加強溝通協作,不斷規範和完善預防校園欺凌管理制度,加強對預防欺凌工作的常態化管理,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

各學校於7月15日前將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名單,以及制定的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方案書面報縣教育局安監辦備案。

篇五:開展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爲推動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及自治區教育廳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寧教體衛〔20__〕88號)全面落實,紮實開展__市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中小學生欺凌長效防治工作機制,切實把校園建設成爲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____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爲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教育爲先。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別要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羣體積極預防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的意識。

(二)堅持預防爲主。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排查可能導致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加強欺凌事件易發現場監管,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三)堅持保護爲要。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切實保護被欺凌學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傷害發生,幫助被欺凌學生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四)堅持法治爲基。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事件,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對實施欺凌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不當行爲。

三、學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教育行政部門及各級各類學校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結合學校實際,採取有效措施,系統施策、綜合治理。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

__市建立由教育局、綜治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婦聯、殘聯等部門組成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妥善處理學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確引導媒體和網絡輿情。市教育局爲牽頭單位,各部門按各自職責抓好綜合治理工作落實。

1、教育局是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牽頭單位,負責對學生欺凌治理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能科室爲教育管理處。

2、綜治辦負責推動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

3、人民法院負責依法妥善審理學生欺凌相關案件,通過庭審釐清學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責任,促進矛盾化解工作;以開展模擬法庭等形式配合學校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4、人民檢察院負責依法對學生欺凌案件進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開展法律監督,並以案釋法,積極參與學校法治宣傳教育。

5、公安局負責依法辦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實施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強化警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6、民政局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對被欺凌學生及其家庭的幫扶救助,協助教育部門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爲中小學校提供專業輔導,配合有關部門組織社工專業人員爲中小學校提供指導服務,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具體幫扶工作。

7、司法局負責指導協調開展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爲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8、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技工學校做好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9、團市委負責切實履行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組長單位職責,配合教育行政部門並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建立預防遏制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

10、婦聯組織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11、殘聯組織負責積極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學生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殘疾學生遭受欺凌的風險防控,協助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12、學校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紮實開展相關教育,制定完善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的各項措施、預案、制度規範和處置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和管教工作。

(二)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宣傳教育

1、中小學校要通過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防欺凌專題教育,並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好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

2、通過組織學校或社區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

3、學校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加快推進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學校必須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方案,並明確各項規章制度及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

4、學校要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三)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事件

1、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爲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爲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啓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2、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負責人(分管領導)、業務科(股)室和具體聯繫人、聯繫方式,並向社會公佈,負責處理所屬學校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處理結果爲準;確需複查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複查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欺凌涉法涉訴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按照相應法律程序辦理。

3、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並留存相關資料。學校不得對外公開,未經主要領導同意不得隨意調取相關視頻、文字等資料。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構成有嚴重不良行爲的,按專門(工讀)學校招生入學程序報有關部門批准。

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爲主。教育局和學校要及時聯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市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學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審判等工作。對有違法犯罪行爲的學生,要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對依法應承擔行政、刑事責任的,要做好個別矯治和分類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場所開展必要的教育矯治;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必要時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工讀)學校。對校外成年人採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爲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四)建立防治學生欺凌長效機制

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

1、完善培訓機制。明確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教師入職在職培訓內容。教育局分管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人員每年應當接受必要的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培訓。中小學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和教師等培訓中應當增加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的內容。培訓納入相關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2、建立考評機制。將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作爲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

3、建立問責處理機制。把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專項督導結果作爲評價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學校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追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爲,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學生欺凌作爲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學生欺凌爲主題的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及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細緻部署。各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根據綜合治理措施、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實施方案、處置流程;在學校醒目處設“防欺凌”舉報箱,公佈舉報電話、責任人。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普法宣傳工作,加強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推廣防治學生欺凌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方法。對已發生的學生欺凌事件要及時迴應社會關切,正確處理網絡輿情,充分滿足羣衆信息需求。教育行政部門要聯繫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共同發佈反學生欺凌綠色報道倡議書,營造反學生欺凌報道宣傳的良好氛圍。

(三)開展督導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縣域內學校按要求開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動、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等辦法措施、在校規校紀中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開展培訓、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市教育局將適時聯合相關單位對全市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督查結果向社會公開。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縣(市)區教育局、各直屬學校要加強學生欺凌事件信息報送,對於情節比較惡劣、危害程度較大、社會輿情強烈的欺凌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置,並將有關工作情況逐級上報。對於處置不力和瞞報、漏報信息的,市教育局將在全市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會商有關單位予以追究問責。

篇六:開展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進一步加強我鎮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聯動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根據《中共__縣委辦公室、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辦〔20__〕__號)精神,特制定我鎮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____思想和黨的__大精神爲指導,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切實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任務內容

以《中共__縣委辦公室、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辦〔20__〕__號第三部分“治理內容及措施”爲主要內容,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制定措施,全面開展治理。

三、職責分工

以《中共__縣委辦公室、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辦〔20__〕__號)第四部分“職責分工”爲依據,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學習、領會精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20__年4月20日前)

1、全面學習。教育、綜治、法庭、派出所、民政、司法、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部門,要迅速組織進行《中共__縣委辦公室、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辦〔20__〕__號),統一學習,深刻領會《方案》精神,明確各單位、各部門以及學校在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中的任務和要求,落實各自責任。

2、成立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中心學校要主導成立以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爲組長、各有關部門領導爲成員的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各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並向社會公佈各地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3、成立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法治副校長、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欺凌事件的管理、調查、協調及處置等工作。

4、制定工作方案。結合《中共__縣委辦公室、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辦〔20__〕__號有關要求和各地實際情況,各學校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校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採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強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強處置工作能力。鎮中心校請於4月20日前將各地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名單、向社會公佈的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聯繫方式以及制定的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方案報送至縣教體局安全管理處備案。

(二)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1、自查整改階段。

(1)立即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教育(20__年5月10日結束)。各學校要結合春季開學工作,充分利用班團隊會、廣播、網絡、手機等多種載體,紮實有效的開展預防欺凌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要通過開展專題講座、設立宣傳櫥窗等多種形式,將《__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宣傳深入到基層、到師生、到家長,使廣大師生教職員工和家長都瞭解主要內容,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參與校園安全的良好環境。

(2)自查自改階段(20__年5月31日結束)。各學校要按照《__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有關治理內容和要求,全面進行預防欺凌工作開展情況自查自改工作,重點從開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訓、矛盾糾紛排查、日常檢查、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以及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完善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查自改。

2、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教育、綜治、法庭、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部門,要在各級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中共__縣委辦公室、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__縣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辦〔20__〕__號有關要求,各負其責,全面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完善機制,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建立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三)督導檢查階段(6月15日前)

鎮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聯合教育督導部門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工作,重點對各校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檢查結束後,於20__年6月15日前將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自查自改情況以及各地督導檢查情況報至鎮政府處。鎮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校園欺凌治理作爲當前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導,強化責任。中心校要聯合其他有關部門,強化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各學校各有關部門在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單位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嚴肅追究責任。

(三)及時全面總結。各有關部門要及時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不斷規範和完善預防校園欺凌管理制度,加強對預防欺凌工作的常態化管理,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猜你喜歡

熱點閱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