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二

適度娛樂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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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作爲社會某一元素的娛樂,乃黑夜一般的人生曠野上,突然飛出一隻螢火蟲。娛樂這一元素的出現,就表明人們需要娛樂,這是正常的。然而,若這一元素比重過大,是否就是一件好事呢?

適度娛樂作文600字

當陽光太耀眼,便會刺傷了眼睛,之於娛樂業,可怕的並非其盛行,可怕的是因其盛行過度而導致整個社會浮躁化,精神文明虛弱化,泡沫化。青年追星、因娛樂而耽誤學業,電視趨近以娛樂節目做主導等社會現狀並不新鮮。父母、老師擔憂,漸漸地領導也擔憂起來了。勃朗尼如是說:“青春一去不復返,事業一縱永無成”。青春、事業悄悄地被娛樂“竊”走了。

由此看來,娛樂過度並不是一件好事。再觀當下,善娛樂者能立足於今,不善娛樂者則消失於世,令人發笑。文化界、政界、學術界等趨近娛樂化。娛樂業將嚴肅的、不會說笑的人趕到了臺下。通俗易懂的流行歌曲比飽含精華的古典音樂更讓人容易接受,音樂的真諦漸漸在這無味的社會裏淡去。向娛樂業發展並非不可取,但是要做到合情合理並非易事。衆人皆吟:“浮生若夢,爲歡何?”殊不知,光陰已被娛樂盡情“吞噬”去了。

娛樂亦有其好的一面,最近的“故宮博物院”,各種珍品在大衆眼下“賣萌”,使中華文化傳承之作更具吸引力和生動性,這種打破制度,杜絕墨守成規,以娛樂走進大衆的方法值得學習,“死板”的文物在衆人的眼皮子底下“活”了起來,在一定意義上促進了文化的傳承與發展。

當一件貴重的物品在各地普遍流傳起來,這件物品也就不再是稀罕物。“物以稀爲貴”,而娛樂人人皆可得,我想這便是盛行的原因。究其根源,還是要談到娛樂業的價值體現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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